主管單位:中南大學法學院 主辦單位: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民間法與法律方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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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間法》由謝峰擔任主編,創(chuàng)刊于2002年,由中南大學法學院主管、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民間法與法律方法中心主辦的一本社會領域?qū)I(yè)期刊。主要刊載該領域內(nèi)的原創(chuàng)性研究論文、綜述和評論等,力求及時、準確、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、技術、應用市場及動態(tà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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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正文標題:內(nèi)容應簡潔明了,層次不宜過多,層次序號為一、(一)、1、(1)等,或者采用1、1.1、1.1.1等,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。
4、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,3~6條中文關鍵詞,中圖分類號,與中文對應的英文題目、摘要和關鍵詞,參考文獻完整。
5、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;上下各空一行;第一行縮進4 格,以下各行縮進2 格。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。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,規(guī)則同上。
6、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。釋義性注釋是對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內(nèi)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;引文注釋包括各種引用文獻的原文摘錄,要詳細注明節(jié)略原文。
7、圖和表具有自明性和可讀性。圖與表不能重復同一數(shù)據(jù)。圖和表要有序號,序號一律用阿拉伯數(shù)字,分別按其在正文內(nèi)出現(xiàn)的先后順序連續(xù)編碼。
8、圖中外文字母用斜體,單位符號應為正體??驁D中英文字母用正體。圖中法定計量單位用符號標出,不用單位中的中文名稱。
9、本刊提倡嚴謹治學,保證論文主要觀點和內(nèi)容的獨創(chuàng)性。對他人研究成果的引用務必注明出處,并附參考文獻;圖、表注明資料來源,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。否則,因抄襲等原因引發(fā)的知識產(chǎn)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,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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